近日,市交通执法支队与邕宁公路养护中心、邕宁区中和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充分发挥联勤联动作用,及时清除了倾倒在公路排水沟的建筑垃圾。
当天,市交通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在省道 S512 线部分路段开展路政巡查时,发现 K29+300 处的公路排水沟内堆有约 20 立方米的建筑垃圾。当前已进入汛期,降雨频发,倾倒的建筑垃圾极易堵塞公路两旁的排水沟,不仅影响排水,造成环境污染,还给公路行车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随即开始寻找倾倒垃圾的当事人,但经走访周边群众,未能找到当事人。
随后,执法人员主动与邕宁公路养护中心以及当地的中和镇人民政府取得联系,共同商讨如何联系到当事人以及处置该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清除建筑垃圾。然而,经过多方查找,始终未能找到当事人的相关线索。但经过不断地跟进了解和沟通对接,市交通执法支队最终协调中和镇人民政府和邕宁公路养护中心等部门合力将建筑垃圾及时顺利地清除完毕,确保了公路安全畅通和路域环境不受污染。
执法人员提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四十六条的规定,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从事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情节轻微的,污染公路路面或堆放面积 10 平方米以下,经责令停止后,及时纠正,并立即自行清除污染和堆积物,且不影响公路交通的,予以教育,不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处 5000 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市交通执法支队将继续加大路政巡查力度,切实保障公路安全通行。同时,进一步加强公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及时查处各类涉路违法违规行为。